文化与传媒学院关于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的办法
日期:2022-12-25 21:11:47  发布人:文化与传媒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加强基础教学管理,强化教学基本建设,引导教师做好教学与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室的基层教学组织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室设置

(一)教研室以课程或课程群为单位组建,每个教研室原则上应由4-7人组成。若同一课程教师人数超出规模,可视具体情况下设若干教研团队,教研室(教研团队)以课程或专业名称命名。

(二)对于科研平台教师和兼任教师,其教学工作按课程归属,纳入相应教研室(教研团队)管理,不计入编制。

(三)对于新进教师,可作为编外人员纳入相应教研室(教研团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经所在教研室(教研团队)同意,正式纳入编制。

(四)教研室(教研团队)设负责人1人,在学院(系、中心)管理下,负责具体教科研工作。教研室(教研团队)负责人应在其内部产生,若需成立教研团队,则教研室主任应兼任其中1个教研团队负责人。

(五)教研室(教研团队)设置由学院(系、中心)提出意见,其负责人人选由院长(主任)指定或个人自荐产生,经教务处审查、校长批准、人事处备案后予以聘用。

(六)教研室(教研团队)负责人选聘条件:

认同郑财文化,热爱教育事业,思想作风正派,自愿承担教研室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熟悉本学科相关前沿发展动态。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二、教研室职责

(一)落实教学工作

每学期按照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组织落实任课教师、安排课外辅导答疑、组织命题及阅卷等;指导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协助教务科做好实验、实习及社会调查等实践环节;配合学院做好课堂、作业、试卷、论文评查与教学资料归档等工作。

(二)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

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优课工程”,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校本教材编写和教材选用,参与课程教学相关的实验室、实践基地等辅助教学资源建设。

(三)开展教学研讨

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写出教案,讲稿,并采取现代化教子于段,精心组织教学;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程教师予以帮助指导。

(四)组织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

原则上每两周进行一次集体性的教研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总结交流教学情况与经验、解决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观摩教学,研讨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教研项目申报规划,组织教师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开展科学研究

组织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强化学科前沿意识;组织项目申报、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院(系、中心)安排,对学生开展学术讲座、竞赛指导等,活跃校园学术文化氛围。

(六)加强自身建设

依据学院安排,落实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检查、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发挥中老年教师传、帮、带作用;做好教师政治思想工作,树立良好师德师风;配合学院对本教研室教师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

(七)活动经费

每个教研室(教研团队)活动经费按每学年20000元拨付,经费纳入院(系、中心)经费预算管理。

三、教研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工作。

(二)制定教研室(教研团队)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三)组织落实教研室工作职责。

(四)负责对本教研室教师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对本教研室教师职务聘任、职称晋升提出推荐意见,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向院长(主任)提出调整意见。

(五)教研室(教研团队)负责人每月享受500元津贴。

四、教研室考核

(一)院长(主任)与教研室(教研团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

(二)教研室(教研团队)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教研室(教研团队)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按学年度进行考核,由学院(系、中心)负责实施。

(三)学院组织优秀教研室(教研团队)及负责人评选与表彰工作。年度考评不合格,撤销其负责人资格,由所在学院(系、中心)负责进行整改。

(四)对于免去或辞去负责人的教研室(教研团队),由所在学院(系、中心)提出拟聘人选,经教务处审查、校长批准、人事处备案后予以聘用。

(五)对于新进教师,在试用期满后,由所属教研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教研室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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