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郑州财经学院第十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文化与传媒学院初赛的通知
日期:2023-04-01 21:31:14  发布人:文化与传媒学院 

各位老师、同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充分发挥校内外资源优势,遵照“及早行动、系统组织”原则,现启动郑州财经学院第十三届创新创业大赛文化与传媒学院初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的目的和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对象

全院在读本、专科生和毕业5年内(2018年以后)的毕业生。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项目组别

本次大赛下设2项主题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

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 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七、赛程安排

(一)初赛(2023年2月27日-2023年4月20日)

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参加校赛。学生人数不低于5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5个优秀项目参加复赛。

(二)复赛(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0日)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对参加复赛的项目进行文案初审后,挑选优秀项目进行复赛路演,最终确定决赛项目。

(三)决赛(2023年5月11日-2023年525日)

决赛在2023年5月中下旬举行。决赛项目由评审委员会举行公开答辩评审,确定获奖项目。

七、奖项设置及后续支持

学校大赛设金、银、铜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和奖金。

(一)院级奖项设置

学院初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共四个等级,由学院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二)校级奖项设置

1.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金奖(1个)奖金3000元            

银奖(2个)奖金2000元           

铜奖(3个)奖金1000元            

优秀奖(4个)奖金500元

2.评出优秀组织奖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牌及奖金2000元、1000元、500元。

3.评出优秀指导老师奖5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500元

(二)后续支持

1.获奖项目将进入我校重点项目备选池,优先参与省、市及我校组织的各类训练营,进行项目打磨,备战各项国家级、省市级竞赛。

2.竞赛获奖项目,符合项目孵化要求的,签署相关协议后,可优先入驻学校众创空间、孵化器。

八、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参赛团队上报材料包括①项目计划书(PDF格式)、②报名表(附件1)、③路演PPT(5分钟以内)、④报名汇总表(附件2、WORD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后以“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班级姓名”命名(例如:主赛道+创意组+智能快递+20广告本1班张三),于2023年4月15日前发送至学院初赛专用邮箱zcfewenchuan@163.com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成立院级组织机构,由本院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领导总负责,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院内初赛组织、校赛推荐等工作,并根据比赛进程提供相应的师资、场地、经费等保障条件。

2.大力宣传。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赛前动员培训,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推动教师结合自身技术和专利成果参与学生项目,促进师生的创新成果转化,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

3.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报名表

2.报名汇总表

文化与传媒学院

2023年04月01日


附件1

   郑州财经学院第十三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进展

□创意计划阶段      □已注册公司运营

参赛类别

主赛道:□创意组      £初创组    □成长组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    □创意组    £创业组

是否与科技成果结合

□是          □否

股权结构

□老师持有部分股权        □学生自有股权

团队名称

 

项目团队情况

姓名

所在院系

毕业时间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负责人

 

 

 

 

 

 

 

 

 

 

 

 

 

 

 

 

 

 

 

 

 

 

 

 

 

指导教师

姓名

所在单位

年龄

职务/职称

研究方向

 

 

 

 

 

 

 

 

 

 

二级学院

推荐意见

 

 

(盖章)

     

 

项目简介(800字以内)

 

 

 

 

 

 

 

 

 

 

 

 

 

 

 

注:此表请正反双面打印。


附件2

郑州财经学院第十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二级学院(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赛道

参赛类别

项目负责人

学历层次

专业年级

联系方式

项目参与人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单位

1

智能快递

主赛道

初创组

王珊

本科

2022级广告学

15626776

张三、李四

张明、李华

文化与传媒学院

2

 

 

 

 

 

 

 

 

 

 

3

 

 

 

 

 

 

 

 

 

 

4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备注:赛道和参赛类别参考

核发:文化传播学院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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